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22〕8号)要求,现对2022年度省科技厅牵头的3项激励事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
一、落实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成效明显的地区(按行政区划排列):南京市、徐州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,南京市鼓楼区、无锡市滨湖区、常州市金坛区、常熟市、如皋市、丹阳市。
二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高新区(按批复时间排列):苏州国家高新区、无锡国家高新区、苏州工业园区、昆山国家高新区、江阴国家高新区、徐州国家高新区、盐城国家高新区,江苏省南京白下高新园区、江苏省太仓高新区、江苏省溧阳高新区。
三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成效明显且地方财政给予资金安排的地区(按行政区划排列):南京市、徐州市、南通市,南京市江宁区、无锡市新吴区、常州市新北区、苏州市相城区、句容市、泰州市高港区、宿迁市宿城区。
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4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。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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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科学技术厅
2022年3月29日